在中國古代,有父母去世為父母守孝三年的風俗,到明清兩代仍有此風俗,在政府系統也有回鄉丁憂的道德禮儀制度,也是官員回鄉守孝三年。所以大家一般都形成一個概念,父母去世三年内,一般就是要守孝,做其他的都不遵守孝道。(封建社會,官員是社會的精英階層,也是社會風俗的風向)所以從旁觀者的角度講,也看不起不遵守孝道的人,也不會尊重其人,慢慢演化成了父母去世三年衰的講法。不是說父母死了給自己帶來了厄運。而是,因不能為父母盡孝道而收到世道的懲罰。了解的人會常常念及父母恩重,要有子女要養家不得已而為之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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