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艦可以當巡洋艦嗎?老是有人問,驅逐艦和巡洋艦到底有什麼分别?,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驅逐艦可以當巡洋艦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老是有人問,驅逐艦和巡洋艦到底有什麼分别?
這個問題其實可以拆分為兩個問題:現代水面戰艦的區别是如何産生的?為什麼驅逐艦成為了“包打一切”的艦種?
目前的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艦種名稱最早可以上溯到18世紀到19世紀,但對應到現代意義需要提及一個對當代海軍發展影響極其深遠的國際文件:《限定海軍軍備條約》。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注重火力和防護、在艦隊中占中堅地位的戰列艦和相對輕便快速、主要用于艦隊偵察和巡邏的巡洋艦概念已經比較成熟,但這一時期驅逐艦仍然是一種任務範圍從護航到掃雷乃至兩栖登陸作戰的“打雜”艦船。
1922年的華盛頓會議期間,美國、英國、日本、法國和意大利五個海軍強國簽訂了《限制海軍軍備條約》,在對五國的戰列艦和巡洋艦的噸位、火力進行了限制的同時,也首次規範了重巡洋艦和輕巡洋艦的概念,這在客觀上推動了驅逐艦的大型化和主力艦化。
到二戰爆發之前,甚至已經出現了法國“莫加多爾”級這種無論噸位還是火力都已經接近輕巡洋艦的“超級驅逐艦”,這标志着驅逐艦已經完全走向大型化的發展道路。
而在二戰期間,由于航空母艦和海軍航空兵的大規模運用,海戰模式已經出現了颠覆性的變化。同時,潛艇的廣泛應用則讓艦隊和運輸船團在航行時越來越不安全,護航艦船在這一時期迅速專用化。
這種情況下,戰列艦在航空兵的“降維打擊”下作用迅速淡化,而巡洋艦的使用範圍則進一步拓展,但概念上仍然延續了《限制海軍軍備條約》時期的設計。同時,驅逐艦在艦隊決戰和反潛護航的不同任務需求下逐漸形成大型、遠洋化、強火力的艦隊驅逐艦和噸位适中、便于快速建造生産、突出反潛能力的護航驅逐艦。
這導緻在二戰結束後,現代海軍水面艦隊中航母、巡洋艦、驅逐艦三大支柱的概念基本形成,但由于二戰前和二戰中建造的艦船數量太多,全部淘汰又過于浪費,這些艦船又在冷戰期間服役了很長時間。
另一方面,電子技術在二戰期間的逐漸成熟,導緻雷達、計算機、作戰指揮系統在水面艦船上應用範圍越來越廣,這導緻了驅逐艦的作戰能力越來越強,但有限的艦體規模限制了其作戰範圍,因此驅逐艦也因作戰能力的提升越來越大。
這種效應與二戰時代的老舊驅逐艦淘汰的雙重作用下,其結果就是驅逐艦在冷戰期間變得越來越大,“用更大、更強的驅逐艦代替之前的驅逐艦”已經成為了各國共識,在美國還發展出了噸位和火力完全不次于同時期巡洋艦的驅逐領艦。
而相比之下,巡洋艦一方面因驅逐艦的發展作用越來越小,另一方面概念仍然要追溯到《限制海軍軍備條約》中“重巡洋艦”和“輕巡洋艦”的界定,這讓巡洋艦的概念變得十分尴尬。這一時期,一些巡洋艦被自然淘汰退役,另一些則進行現代化改裝,為後來的導彈巡洋艦奠定了基礎。
而巡洋艦的現代化,也讓巡洋艦在冷戰中期出現了分野:美國海軍由于巡洋艦現代化改裝中主要改裝遠程警戒雷達和艦隊防空導彈,後期又與作用類似的驅逐領艦合流,在概念上逐漸發展成為艦隊防空作戰中心;蘇聯海軍則延續了巡洋艦相對于驅逐艦噸位更大、火力更強的思維,并在美國海軍的壓力下為巡洋艦配備了大量的重型超音速反艦導彈,使其成為艦隊火力中樞。
很顯然,這兩類巡洋艦建造成本都不可能低廉,因此到上世紀70年代之後,除了美國和蘇聯再也沒有其他國家新建巡洋艦,加之老舊巡洋艦在各國海軍中退役殆盡,巡洋艦在作用進一步專精化的同時,也逐漸走向了消亡。
與此同時,驅逐艦在以舊換新、戰鬥力增強、裝備和設備越堆越多的綜合作用下,在各國海軍中保留一定數量的同時,其噸位和作戰能力與巡洋艦的差距越來越小,到上世紀80年代美國海軍甚至出現了同一種艦體同時發展出“斯普魯恩斯”級驅逐艦和“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的情況。
進入新世紀後,類似“朱姆沃爾特”級、“南昌”級、“世宗大王”級等“巨型驅逐艦”的出現,不但在體積和噸位上與之前導彈巡洋艦無異,而且作用和地位上也取代了導彈巡洋艦。事實上,如果按照冷戰時期的标準,這些驅逐艦本來就應該算作導彈巡洋艦,但在驅逐艦噸位和作戰能力不斷水漲船高的情況下,幾乎沒人認為這些新型艦船不該被稱作驅逐艦——換句話說,之所以當前驅逐艦“包打一切”,是因為以前被算作巡洋艦的艦船,現在也被算進驅逐艦範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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