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範大學教育碩士簡介首都師範大學是北京市政府于建國初期創建的第一所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按照國家“211工程”标準建設的市屬重點大學。首都師範大學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4年開始培養博士研究生,是我國第二批博士學位授權單位之一。教育學院整體實力較強,教育系、心理系兩個一級學科在學科評估中排名均位居全國前列。擁有教育學、心理學兩個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教育學北京市一級學科重點學科,心理學北京市一級學科重點培育學科。擁有首都教育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北京基礎教育研究基地、教科書博物館(籌建)、北京市學習與認知重點實驗室等研究基地,與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共建教育政策評估與研究中心,與北京市教委共建首都教育發展研究院、教育政策與法律研究院等。
首都師範大學教育碩士報考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考生複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報名時按本科生對待,複試時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注:①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曆外,其餘的黨校本科學曆不能報考;②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曆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③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提供就讀學校同意報考證明,并在錄取前先辦理原就讀學校的退學手續。
首都師範大學教育碩士參書目首都師範大學教育碩士333參考書目如下:《教育學基礎》教育科學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二版全國12所重點師範大學聯合編寫《當代教育心理學》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第二版)陳琦、劉儒德《教育研究導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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