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4個,其中公共科目為《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一門專業科目為《專業實務》。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内通過應試科目。
一建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内容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内通過應試科目。
相應專業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内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别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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