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務員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這五個方面綜合體現了公務員的素質及其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是一種概括性的表述。
1、德,包括公務員的政治品德、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的情況及個人品德。
2、能,指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業務知識是指公務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水平。
3、勤,指事業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風和勤奮精神。
4、績,指工作實績。主要是指公務員在完成任務目标和履行崗位職責的過程中,通過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發揮的具體作用而取得的績效等。它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産生的效益。
5、廉,指廉潔自律情況。主要看公務員是否嚴格遵守黨和國家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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