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的醫療費用,起付标準按50%确定,為650元。一個年度内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目前為7萬元。
具體流程,首先大病保險不是按照病種報銷,而是按照一年之内這個人看病總費用進行報銷,費用超過一定額度,不管參保人患的是什麼病,都可以按照對應的比例報銷。
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在正常醫保報銷之後,剩下的在醫保報銷範圍内的個人自付費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的部分就可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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