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私人物品被公司扣押的處理方式是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标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還需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