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司法解釋規定如下:
《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刑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既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企業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
《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
《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