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電信詐騙可從以下四方面着手:
1、高度重視電信詐騙防範工作;
2、積極向客戶講解防範電信詐騙的要點;
3、積極參與防詐騙技能的培訓;
4、加大營業區自助服務區的巡視力度等。
法律依據:
《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财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别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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