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局屬于政府機關單位。
體育局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1998年3月24日改組為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體育總局由國家體委改組而成。為了規範國務院行政機構的設置,加強編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1998年3月24日,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讨論通過了《國務院機構設置和調整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方案》,将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的名稱确定為“國家體育總局”,由國家體委改組而成,列入國務院行政機構的第三序列——國務院直屬機構(原來的國家體委屬國務院行政機構第二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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