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可以不上夜班。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适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适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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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之一化簡為小數就是用一除以四等于零點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