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周歲以上老人在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參加人員在統籌期内因病在定點醫院住院診治所産生的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等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部分。
3、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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