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民可以構成背叛國家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零二條: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一十三條: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百零九條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别嚴重、情節特别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處沒收财産。
第五十六條: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獨立适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依照本法分則的規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