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條款:信用證中出現的,受益人不容易做到或無把握做到的條款。
常見的軟條款大緻可歸納為4種:
1、變相可撤銷信用證條款:當開證銀行在某種條件得不到滿足時,可利用條款随時單方面解除其保證付款責任;
2、暫不生效條款:信用證開出後并不生效,要待開證行另行通知或以修改書通知方可生效;
3、開證申請人說了算條款:信用證中規定一些非經開證申請人指示而不能按正常程序進行的條款;
4、無金額信用證信用證開出時無金額,通過修改增額或隻能記賬,而不發生實際現彙支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