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别,每個級别均1年設置一次考試。
社會工作師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别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均為客觀科目。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為主觀科目,其他科目均為客觀科目。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科目。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