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正常胎兒腎髒的集合系統可有輕度分離,分離徑可達6毫米,而胎齡大于30周後腎盂擴張≥10毫米或存在腎小盞擴張則為腎積水。
其次、胎兒腎積水如果是可複性的,這樣的情況主要是在胎兒發育的過程當中會暫時性的出現腎功能不正常或是結構不對勁的情況,不過會伴随着孩子的生長發育,慢慢的長好,特别是出生後,由于環境的變化,腎功能恢複正常,腎積水也随之消失。這種情況常見于某種原因引起的胎兒輸尿管收縮節律失調,或輸尿管發育過程中出現的暫時性解剖結構異常。這種可複性腎積水多會随着胎兒發育逐漸消失,故不必中止妊娠。
最後、另一種為不可複性,常見于先天性輸尿管發育狹窄,且多有泌尿功能不全現象。此類腎積水胎兒如果出生,應及時進行必要治療,以改善其泌尿系功能。彩超診斷雖然可以發現胎兒腎積水,但是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明确腎積水發生的真正原因,更不能預測腎積水的發展方向。因此,發現胎兒腎積水不要急于終止妊娠,應充分征求臨床醫生的診斷意見,同時密切觀察胎兒腎積水的發展情況,間隔一段時間後,再做一次彩色B超,以了解胎兒腎積水的發展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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