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讓更多新生兒及時的得到救治。人社局規定,新生兒出生3個月内可以先治病,然後辦理醫保,前面住院産生的費用也可進行報銷。但是注意在報銷時必須是新生兒住院期間因治療疾病産生的費用,如果新生兒不是因為疾病住院産生的費用,則無法享受到相應的報銷。
2、新生兒母親或父親參加當地城鄉居民醫保的。可憑母親或父親的身份證明、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以母親或父親的身份享受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父母不是當地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其可按規定到社保部門辦理參保手續,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3、在為新生兒辦理醫保報銷手續時。沒有特别的時限要求,當年内均可。家長需要提供現金結算證明(醫院醫保辦開具)、住院發票原件(改為孩子名字)、診斷證明或出院證、費用總清單、病曆複印件、醫保卡、戶口簿等。新生兒辦理醫保的流程如下。
4、新生兒在出生後。家長可以攜帶戶口本、以及自己的身份證件等相關資料,前往當地的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填寫申請表。
5、然後将申請表和相關資料一并提交。同時辦理相關手續。
6、等待大約一周的時間。家長即可前往街道辦事處領取社會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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