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确。國務院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申請、受理、審核、發放、變更、注銷以及許可證的管理等等,進行全面的規定。工商機關将依法履行食品流通主體準入管理職責,為食品經營管理者注冊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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