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幹規定》明确規定了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包括: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離婚案件。即隻有當當事人主動申請、法院認可允許兩個必要條件同時成立時,離婚案件才可以不公開審理,缺一不可。實際上,不公開開庭也要比公開開庭更有利于法官審理和當事人達成合意,緩解矛盾。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應當從當事人主義出發,充分尊重當事人人格尊嚴權和隐私權,進而保護當事人的婚姻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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