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弛變量指若所研究的線性規劃模型的約束條件全是小于類型,那麼可以通過标準化過程引入M個非負的松弛變量。松弛變量的引入常常是為了便于在更大的可行域内求解。若為0,則收斂到原有狀态,若大于零,則約束松弛。
剩餘變量是指在管理運籌學的線性規劃模型中,對于大于等于号約束條件,可以增加一些代表最低限約束的超過量,稱之為剩餘變量,從而把大于等于約束條件變為等式約束條件。
剩餘變量和松弛變量容易區分,剩餘變量的引入将大于等于的不等式約束化為等式約束,而松弛變量的引入将小于等于的不等式約束化為等式約束,它們的目的都在于将一般形式化為标準形式。改寫前後的兩個問題是等價的,這兩種變量的取值能夠表達現行的可行點是在可行域的内部還是其邊界,也就是說,在此可行解處,原來的約束是成立嚴格不等式還是等式。因此,剩餘變量、松弛變量是合法的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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