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網購中的侵權行為有四種,即承諾七天退貨但又反悔、物品被寄丢賣家不賠付、産品質量不合格但找不到賣方、實物與網絡表述不符不願退貨。針對不同類型的網購侵權行為,實際可以采取的處理手段也不同。
【法律依據】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财産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财産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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