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APP上面的“申訴”是指納稅人通過i本平台查詢數據或者辦理業務時,對特定數據信息存在異議,認為其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可選取與實際情況不符合的數據記錄,将其作為申訴事由提起申訴。
可能适用的場景有:任職受雇單位查詢、查詢個人明細申報數據、進行綜合所得年度申報等。
其中,個人明細申報數據由扣繳義務人申報的明細才可發起申訴,自行申報的明細記錄不提供申訴操作按鈕。
納稅人提起異議申訴後,在系統推送至各地主管稅務機關實施風險應對前(即發起異議申訴的次周一淩晨0點前),納稅人可以撤銷異議申訴。對于直接推送扣繳義務人的申訴,不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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