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鹽道衙門歸巡撫管。 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台。巡視各地的軍政、 江蘇巡撫衙門舊址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其官職等級相當於現今的省長或省委書記。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員的品級為:總督,兼都察院右都禦史銜,正二品,加兵部尚書銜,從一品;巡撫,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銜,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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