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陽證”和“格陽證”是少陰病陰寒内盛四逆湯證的進一步發展,陰寒盛極與陽氣相格拒,寒逼陽越,但因其陽越程度不同,量之多少不一,故結合症狀表現部位,将其區分為“戴陽證”和“格陽證”。
戴陽證
關于“戴”的含義,《說文》雲:“分物得增益曰‘戴’。”段玉裁注:“引申之凡加于上皆曰‘戴’。”即凡加在頭、頸、面、肩上、胸以上的事物均為“戴”。故《爾雅》說:“戴,覆也。”《孝經·援神契》注:“在上曰戴。”可見,“戴陽”即“陽在頭面”之意。因陽氣具有向外、向上的特性,故“戴陽證”指因寒邪内盛,逼陽上越,集于頭面,而見面紅如妝的證候。
《傷寒論》第314條說:“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第315條說:“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幹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少陰病下利、脈微,是少陰病實寒四逆湯證“惡寒踡卧、手足厥逆、嘔吐洩瀉、下利清谷、脈微欲絕”的簡略表述,從症狀描述上看,并無陽氣外越上浮的面赤表現,但從治療用方中蔥白通陽的作用來看,可以确定本證是陽氣被陰寒逼迫上越的戴陽證,即除了典型實寒四逆湯證的臨床表現外,應有陽氣上越而引起的面紅如妝等症狀。
白通湯中,以蔥白四莖替換四逆湯原方中之炙甘草,除四逆湯原有的祛寒回陽功能外,加入蔥白以通陽氣,使上越之陽回複歸位,故名之曰白通湯。
從該方主治可以看出,本證上越之陽是因陰寒所逼而上越,并非因陽虛至極而外越,否則當以桂附大補陽氣,而不能再用蔥白通透——其證以寒盛為主要矛盾,而陽氣并不太虛,也反證四逆湯證是以寒盛為主的實寒證,而非以陽虛為主的虛寒證。
寒盛陽越形成戴陽證,以白通湯治療。服用白通湯後,不惟下利沒有停止,厥逆仍在,且脈微變為無脈,嘔吐轉為幹嘔,更陡增煩躁,此既非藥不中病,也非病情加重,而是内寒太盛,突然服入大辛大熱藥物,寒熱相互格拒,一時氣機窒塞所緻,故治療仍用白通湯,并加入人尿、豬膽汁等寒涼之品以反佐熱藥,即所謂的“治寒以寒”“甚者從之”之意。
服用白通加豬膽汁湯後,若脈搏驟然暴出,是陽氣突洩之危象;若脈搏時斷時續,慢慢增強,則是陰寒漸退,陽氣回歸之佳兆,故雲“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格陽證
“格”,本意為樹木的枝杈。司馬相如《上林賦》:“夭嬌枝格,偃蹇杪颠。”引申為“阻止、擱置”。《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謂:“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此處“格”即“格拒、格格不入”之意。格陽證指因陰寒内盛,格拒陽氣,使陽氣不得歸位,反而外越,出現一系列寒盛于内,陽浮于外的臨床表現。
《傷寒論》第317條:“少陰病,下利清谷,裡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幹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少陰實寒四逆湯證的典型證候,原文直接點出其病機是“裡寒”,而非陽虛;與四逆湯證不同之處在于點出“裡寒”的同時,又提出“外熱”。 “外熱”不是病機,而是症狀,是體表發熱。
此“外熱”自何而來的呢?系内寒逼陽外越,陽氣浮越于表所緻。此與陽虛發熱有所區别,陽虛發熱盡管體溫有所升高,但病人仍舊惡寒;同時,與表證體溫升高,病人怕冷的發熱惡寒并見也不相同,與陽明熱證的發熱惡熱更是有明顯區别。除外熱、身反不惡寒外的格陽表現外,還有陽氣上浮“其人面色赤”的戴陽表現。
格陽證何以又出現了戴陽的表現呢?一是由陽氣向上向外的特性所決定——既然陰寒内盛,逼陽外越,陽氣浮越到肌表,那麼必然也會向上浮騰,故格陽證既有發熱、身反不惡寒,也有其人面色赤。二是由外越的陽氣的多少所決定——戴陽證中陽氣浮越較少,陽氣又有向上的特性,故集中在上部頭面而成戴陽證;而格陽證中陽氣大量外越、上浮,彌漫體表上下,故格陽證中也有戴陽證之表現。
比較而言,戴陽證是陰寒内盛,逼陽上越,陽氣外越較少,僅限于頭面上部,故僅見面紅如妝;格陽證則是陰寒盛極,逼陽外越,陽氣大量外浮,體表頭面均有,故見發熱不惡寒,其人面色赤——類似浴池的水蒸氣,量少時則集中在上部天花闆,量大時則彌漫于整個房間。
從某種意義上講,戴陽也是陰寒與陽氣格拒,故戴陽證之實質也是格陽;格陽證陽氣也上浮頭面,故格陽證也包含了戴陽。格陽、戴陽,隻是為了區别兩證陽氣浮越程度和部位的不同。治療上,都以祛寒為主——戴陽證以通陽為輔,故以四逆湯甘草易蔥白;格陽以回陽為輔,故以四逆湯加重藥物用量。
格陽證的治療用通脈四逆湯,方用炙甘草二兩、生附子大者一枚、幹姜三兩(強人可四兩)。從藥量來看,與白通湯的蔥白四莖、幹姜一兩、生附子一枚比較藥物用量明顯較大,說明格陽證無論是陰寒盛的程度,還是陽越的程度,都比戴陽證重,故格陽證自然也包含了戴陽證。
在方藥加減中,“面色赤者,加蔥九莖”,這分明是白通湯方意。面色赤是戴陽的特征表現,加蔥白九莖,又明顯多于白通湯的蔥白四莖,其通陽力量顯然更強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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