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法。年終獎是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經濟效益發給員工的額外獎勵,不是工資收入的固定組成部分,單位何時發放年終獎,法律并不強制幹預。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47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産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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