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一也稱為一緻,與調和的意義相似。服裝設計時,往往以調和為手段,達到統一的目的。良好的設計中,服裝上的部分與部分間,及部分與整體間各要素,質料等的安排,應有一緻性。
2、加重亦即強調或重點設計。雖然服裝設計中注重統一的原則,但是過分統一的結果,往往使設計趨于平淡,最好能使某一部分特别醒目,以造成設計上的趣味中心。這種重點的設計,可以利用色彩的對照等達成。
3、平衡使服裝設計具有穩定,靜止的感覺時,即是符合平衡的原則。平衡可分對稱的平衡,及非對稱的平衡兩種。此種設計予人的感覺是優雅,柔順。
4、比例是指服裝各部分間大小的分配,看來合宜适當,多适用于服裝設計。此外,對于飾物,附件等的大小比例,亦須重視。
5、韻律指規律的反複,而産生柔和的動感。如色彩由深而淺,形狀由大而小等漸層的韻律,線條,色彩等具規則性重複的反複的韻律,以及衣物上的飄帶等飄垂的韻律,都是服裝設計上常用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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