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于9月2日印發了《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新車險規則如下:
1、交強險保額大幅提升,總責任賠付限額提高至20萬元。(1)對于有責賠償情形,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财産損失賠償限額保持0.2萬元不變。(2)對于無責賠償情形: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産損失賠償限額保持100元不變。2、車損險保障範圍擴大,涉水、盜搶險不再單獨承保。3、三者險保額提升,最高可保1000萬。4、車險折扣最低下探至50%。5、出險次數不再是影響保費的唯一因素。
自2015年6月1日起,各财産保險公司在黑龍江、山東、廣西、重慶、陝西、青島等6個試點地區全面啟用新版商業車險條款費率,這标志着商業車險改革試點全面落地實施。2015車險新規定包括機動車按照實價進行投保,無責也可先行獲賠,設置适當免賠額度等内容。相比現行的條款,2015車險新規定做了多項重大改變,此前在社會上備受争議的“高保低賠”、“開車撞了自家人”不賠等問題,都有了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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