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産假最新規定:符合國家規定懷孕、生育的女性員工,順産産假128天;難産/剖腹産産假143天(包括産前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産假15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産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産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法律依據: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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