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一)常規單證:1.減免稅貨物原《征免稅證明》複印件一份;
2、減免稅貨物原進口報關單複印件一份;
(二)向境内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的,還應當提供下列形式的擔保:
1、與貨物應繳稅款等值的保證金憑證;
2、境内金融機構提供的相當于貨物應繳稅款的保函;
3、減免稅申請人、境内金融機構共同向海關提交《進口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承諾保證書》(附件),書面承諾當減免稅申請人抵押貸款無法清償需要以抵押物抵償時,抵押人或者抵押權人先補繳海關稅款,或者從抵押物的折(變)價款中優先償付海關稅款;
(三)減免稅申請人以減免稅貨物向境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的,應當向海關提交第(二)點第1項或者第2項規定形式的擔保;
(四)金融機構資質材料(保函或保證書辦理須提供):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境内金融機構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金融許可證》複印件一份;
(五)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單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