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許志逸的妻子被害,刑偵隊副隊長仇慕因救拒捕的許志逸殉職,支隊長葛大傑親審兩天兩夜,許最終承認罪行,痕檢員陳謙和隐瞞了部分證據。副檢察長鄒雄認為許案證據不充分,迫于輿論提起公訴。許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鄒雄之女鄒桐愛上許志逸之子許子蒙,遭到鄒雄強烈反對,鄒雄遇車禍身亡,鄒桐與子蒙斷絕聯系。葛大傑之女葛晴暗戀子蒙。鄒桐畢業後到省檢察院申訴處工作,在陳謙和之子陳碩的“策劃”下,發現許案有諸多疑點,開始複查許案。子蒙為報複葛大傑,與葛晴結婚。經過複查,許案獲再審,許被當庭釋放。陳謙和說出當年隐匿證據之事,仇慕之子仇曙光在葛大傑的引導下找到真兇。子蒙打算與葛晴離婚,遭葛晴反對。葛晴死在子蒙家中。警方找到真兇,是許當年情婦的丈夫。陳謙和幫助毀壞證據案開庭審理。
2、該劇講述了市檢察院公訴處長鄒雄、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長葛大傑、公安幹警陳謙和與檢察官鄒桐、公安幹警仇曙光、律師陳碩等兩代法律工作者偵辦、糾正一起曆時17年冤錯案件的故事。
3、該劇于2019年4月14日在北京衛視首播,并在PP視頻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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