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種類主要有命令、決定、決議、指示、公告、布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複、函、會議紀要等。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标志、發文字号、簽發人、标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公文的種類不同,它的特定對象、目的、條件不一樣;但是它們有明顯的共性,寫作時必須遵循這些共同規律。我們從多年寫作實踐中把它歸納為“20字訣”:符合政令,行文周嚴,格式規範,遵守規則,表述精當。公文語言的主要特點是:莊重、準确、樸實、精煉、嚴謹、規範。莊重——指語言端莊、莊嚴,格調鄭重嚴肅不輕浮。準确——指語言确鑿無誤,恰如其分。樸實指語言平直自然,是非清楚,明白流暢,通俗易懂。精練指語言圍繞主題,簡明扼要,簡繁得當。嚴謹指語言含義确切,語句嚴謹,細緻周密,分寸得當,忌模糊含混,語意多歧。規範——指語句不僅合乎語法及邏輯原則,而且要合乎公務活動的特殊規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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