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的過程包括:第一,要約;第二,承諾;第三,合同的成立時間和成立地點;第四,格式條款;第五,締約過失責任。
常見的要約邀請包括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都屬于要約邀請。其中商業商業廣告部分,廣告的内容符合要約規定的時候作為要約處理。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若幹問題的司法解釋的規定第三條提到,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原則上作為要約邀請對待。
在承諾中,承諾既可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也可以以行為的方式作出。有效的承諾,應當在要約确定的期限内到達要約人。 有效的承諾,幾個要件:必須是受要約人作出的。隻能向要約人作出,向第三人作出的不構成有效的承諾。必須在要約确定的的承諾期限内到達。不得對要約的内容作出實際性變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