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見慢性病門診報銷不設起付線,其可報銷費用的報銷比例為60%。年度報銷總額上限3000元。可以随時結報,也可以定期累計結報一次。
2、慢性病的報銷标準是:每年度起付标準300元,治療統籌疾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标準以上部分,城鎮職工按80%報銷,城鎮居民按50%報銷。一個醫療年度内不能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
3、按照門診特殊慢性病鑒定要求提供與病種相關的疾病診斷證明和檢查材料交至醫院,由醫院對參保人申報材料進行備案登記和初審。材料齊全的,經醫院彙總後,每月月初可以由當地醫保經辦機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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