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書·李泌傳》記載,唐中葉以前,春天隻有三個節日——正月九、正月晦(三十日)和三月上巳節,二月沒節日。唐德宗時,李泌上書,廢正月晦,以二月一日為中和節,以示務本。德宗贊成,便下诏以正月初九、二月朔和三月上巳合稱三令節。後将土地神的生日納入其中,故改為二月二日。《帝京景物略》卷二謂:“二月二龍擡頭,煎元旦祭餘餅、熏床炕,曰‘熏蟲兒,謂引龍,蟲不出也。’”中和節後,春天就到了,草木複生,各種蟲子也蘇醒複活,在此之前,人們引龍回。
中國人對龍的崇拜和信仰曆史悠久,至少已有六千多年。從發掘的古墓中我們可以發現,商周時期“龍”的形象就已五花八門,唐宋佛教傳入以後又出現了“龍王”。山東一些地方至今還過“春龍節”,用竈煙在地上畫一條龍,俗稱引錢龍。而“引龍回”有兩個目的:一是把龍請回來,興雲播雨,祈求農業豐收;二是龍為百蟲之神,龍回來了。百蟲迫于其威隻好躲起來,這對人體健康、農作物生長都是有益的。而江浙一帶民間在農曆二月二日,往往用面粉制壽桃、五畜等,蒸熟後插在竹簽上。晚上再插在田間地頭、墳地,以供百蟲之神的“龍”和逝去的祖先食用,祈求祖先和“龍王爺”幫着驅趕蟲災。更重要的是,祈求“龍王爺”賜個風調雨順之年,以保農業豐收。而我國西南一些少數民族對“龍擡頭”更加重視。侗族在這天往往以戶為單位,請親友,在野外會餐,企盼豐年。不過侗族“接龍”是“接犀牛”,他們認為犀牛是龍的象征。過節時,人們牽着小牛引誘犀牛進村,然後殺牛祭龍,分食牛肉,各家吃酒,邊飲邊呼劃“玉龍歸位拳”、唱“玉龍歸位歌”,最後把牛角埋在犀牛塘下,标志“龍歸位”……
如果說大自然是一本變幻莫測的天書,那麼在農耕文明時期,祖先們設立和制定的每一個傳統節日和民間風俗似乎就是應對自然變化無常的“兵書”,雖然其中不乏迷信色彩,但每種風俗又充滿了天人合一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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