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庭上,對一個被指控殺害父親的十八歲男孩的宣判正在進行,而最後的審判還需要考慮此次由十二個人組成的陪審團的意見。
2、這十二個人各有自己的職業與生活,他們當中有巧舌如簧的廣告商、仗義執言的工程師、毫無見地的富家子、歧視平民的新貴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靜的銀行家、隻趕時間的推銷員。每個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說話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達扮演的工程師之外,其餘的人都對這個案子不屑一顧,在還未進行讨論之前就早早認定男孩就是殺人兇手。
3、一切的證據都顯示男孩是有罪的,大家覺得似乎毫無讨論的必要。但第一次的表決結果是11對1認為男孩有罪,按照法律程序,必須是一緻的意見、也就是12對0的表決結果才會被法庭所采納。
4、首先站出來贊成無罪的是戴維,由于戴維的堅持,也随着對三個關鍵證據的科學推測,贊成無罪的氛圍開始在其他十一個陪審員之間擴散。對男孩是否有罪的表決也開始出現戲劇性的改變:11對1、9對3、8對4、6對6、3對9、1對11。
5、最後,通過了各種不同人生觀的沖突,各種思維方式的較量,所有的陪審團員都負責任地投出了自己神聖的一票。終于,12個陪審員都達成了一緻意見: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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