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合同法》規定:物流公司未成功完成運送,是一種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付金額應該按照貨物損失程度決定,如果貨物損失低于雙倍運費,則按實際損失支付;而若貨物損失超過雙倍運費,也可主張要求物流公司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額;
2、《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郵件發生延誤、丢失、損毀和内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