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沒問題,教練沒随車的,學員應負主要責任。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2、西甯市交警支隊宣傳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校學員如果是在學習期間在道路上行駛,應該在教練員随車指導下進行,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3、但是在駕照考試的時候,如果考試車沒有任何問題,而教練員又沒有随車,發生事故學員應負主要責任。有律師稱,學員在使用考試車過程中,單獨駕車遇事故後該如何理賠,國家并沒有出台相關規定。
4、漳州市交警支隊長泰官山考場曾主任介紹,考試中心所有的考試車輛都已購買保險,因此考車的損失由保險公司承擔,但除此之外的設施損壞,應屬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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