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那個由于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緻商品房買賣不能夠訂立的,比如像一些政策的變化,像一些天災,這個導緻房子沒有建立起來的,那麼出賣人應當将定金返還給買受人。
2、由于那個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沒能夠訂立這個房屋擔保貸款合同,導緻這個主合同也就是買賣合同不能夠履行的,當事人也可以請求解除合同的,那個收取定金一方應當将那個定金本金以及它的利息都返還給買受人。
3、如果僅僅是買方自身的原因想退定金,那個是不能退的,因為法律它規定有一個過錯原則,如果是自身的過錯導緻想退定金,這個是違反法律的規定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