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準》将教師的角色定位于“學習的組織者、引導者與合作者”,明确指出“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教師的主導性為:處理好教師主導與教師角色之間的關系 ,面向全體,注重啟發式和因材施教 ,處理好講授和學生自主學習的關系 。
教師主導性體現了教師的指導功能,由他引導學生去完成任務,體現了重視學生主觀能動性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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