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滲漉法:以規定濃度的乙醇為溶劑,按“滲漉法”操作,在多數情況下,收集滲漉液達到酊劑全量的四分之三時,應停止滲漉,壓榨藥渣,壓榨液與滲漉液合并,添加适量溶劑至所需量,靜置一定時間,分取上清液,下層液濾過,合并即得。若原料為毒性藥時,收集滲漉液後應測定其有效成分的含量,再加适量溶劑使符合規定的含量标準。如颠茄酊等。
2、浸漬法:以規定濃度的乙醇為溶劑,按冷浸漬法操作,收集浸漬液,靜置24小時,濾過,自濾器上添加浸漬時所 用乙醇至規定量,即得。如十滴水等。
3、溶解法:将處方中藥物直接加入規定濃度的乙醇溶解至需要量,即得。此法适用于化學藥物及中藥有效部位或提純品酊劑的制備,如複方樟腦酊等。
4、稀釋法:以藥物的流浸膏或浸膏為原料,加入規定濃度的乙醇稀釋至需要量,混合後,靜置至澄清,虹吸上清液,殘渣濾過,合并上清液及濾液,即得。如遠志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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