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縣的阿明向調解小組反映,妻子阿玲結婚之後對他的态度就發生了大轉變,阿明多次上門請求妻子回婆家,均遭拒絕。 結婚之後丈夫感覺被妻子冷落
阿明和阿玲,在2020年通過朋友介紹相識。在阿明的追求下,2020年12月底,兩人順利地步入了婚姻殿堂。阿明為了建設更好的物質基礎,遠赴上海打工,不想妻子對他的态度越來越冷淡。
阿明稱自己在上海的一年,阿玲隻在需要錢的時候找他,平時态度冷漠。阿明的家位于阿玲家的隔壁鎮,僅需十來分鐘便可相見。今年春節,阿明去阿玲家邀請了十餘次讓她回婆家,都遭到她的拒絕。
阿玲:丈夫婚後不如婚前殷勤
阿玲一方稱阿明婚前與婚後對她的态度是判若兩人。
阿玲細數着與阿明的生活點滴,語氣中帶着責備,在她看來,婚後的阿明不注重儀式感,且對自己漠不關心,都是因為不夠愛。因此,阿玲心裡憋屈時就拒絕和阿明同房。
阿明則認為自己和阿玲已是夫妻,而婚姻生活無非就是柴米油鹽,自己外出打工賺錢也是為了能給予阿玲更有底氣的婚姻,所以婚後确實沒太注意儀式感。但是面對丈夫的主動聯絡,阿玲回複僅有寥寥幾字,這也讓阿明心中産生了隔閡。于是兩人的心理距離也越來越遠。
調解小組認為,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阿玲和阿明能夠結合是緣分使然,也是相互奔赴才有的結果。阿明一人在外打拼不易,若是沒能注意到細節,作為妻子的阿玲完全可以主動提出來,給予阿明回應。
阿明:阿玲提出離婚
阿明表示,雖然無法感受到妻子的熱情,但是他心中依然愛着阿玲,卻不成想阿玲提出了離婚。
阿明
之後阿玲說去打工,我就說每個月給她兩千,她說要三千,我也給了。但2021年11月因為要交車保險,沒能準時給她彙錢,她就說真後悔在一起,又提出了離婚。
原以為夫妻隻是因為距離才産生的隔閡,阿明想着用提高物質基礎的方式去彌補這個缺失,不料換來的竟是阿玲的不理解,甚至是離婚的要求。阿明的父親對于兒媳婦在提出離婚後,又繼續接受婆家人的示好,表示氣憤。
阿玲解釋稱,雖然與阿明的婚後生活有些不愉快,但離婚并非真意,她隻是想以此表達她對阿明不在意自己的憤怒。
男方認為既是氣話,就不該在阿明一次次上門邀請阿玲回婆家的時候拒絕。
夫妻矛盾已升級成親家間的矛盾
阿玲的家人稱,男方曾帶着許多人圍堵在女方家,這讓雙方的矛盾升級到了不可化解的境地。
男方:希望阿玲歸還花費
小兩口已從一開始的相互賭氣升級到兩家人的矛盾。女方堅持不願再與男方繼續這段婚姻,男方認為女方若是想解除婚姻,應歸還這段關系中男方所付出的花費。
阿明稱訂婚時他在女方身上花了35582元,結婚時花了91860元,結婚後花了17600元,總花費145042元,希望女方全部歸還。
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婚姻家庭的司法解釋,婚後可以返還彩禮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共同生活的,二是婚前給付導緻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阿明如想要回錢款,就要證明兩人婚後沒有共同生活或者給付彩禮後造成自身的生活困難。
女方認為男方并沒有在自己身上花費14萬多,因為根據禮俗,她也進行了返禮,隻是目前無法細數具體金額。
調解結果:女方退還部分彩禮 雙方好聚好散
調解員認為,婚姻是平等的,愛是相互的,若是阿明和阿玲在婚姻中能互相體諒,不計較付出,雙方也不會鬧到離婚的地步。
經過多輪溝通調解,女方當場退還男方45000元及一部電動車。雙方協商一緻,解除婚姻關系。我們希望阿玲和阿明經曆過這段遺憾的婚姻後,能有所感悟,在今後的日子裡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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