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和商品房區别有哪些,說明如下:
1、産權年份不同
商品房的房産權一般為70年,經營性用房的房産權一般為40年。
2、租金标準不同
經營性用房必須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的租金标準。各地都規定了經營性用房租金的統一标準或最高限價,經營性用房與普通住房租賃雙方必須執行。經營性用房的租賃可以由雙方協商議定租賃價格。
3、修繕責任不同
普通商品房的自然損壞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責任。由于承租人對生産經營性用房的裝飾維修常常有特殊要求,故經營性用房維修責任應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比如規定由經營性用房承租人進行維修,或者規定由經營性用房承租人對經營性用房的某種維修項目或經營性用房的特定部位進行維修。
4、違約責任不同
經營性用房的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閑置住房達6個月以上的,經營性用房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經營性用房的租賃無此規定,隻要經營性用房承租人按時交納租金,是否閑置不用,屬于經營性用房承租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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