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1、到哪裡去。《為學》:“吾欲之南海。”;
2、指示代詞,相當于“這個”、“這”、“這種”等。《廉頗蔺相如列傳》:“均之二策,甯許以負秦曲。”;
3、第三人稱代詞,相當于“他”、“它”、“它們”、“他們”等。《論積貯疏》:“生之有時而用之無度。”《鄭伯克段于鄢》:“愛共叔段,欲立之。”;
4、指代說話者本人或聽話者的對方。《捕蛇者說》:“君将哀而生之乎?”;
5、第二人稱代詞,相當于“你”、“您”。《漢書蒯通傳》:“竊闵公之将死,故吊之。”;
6、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系,相當于“的”。《邵公谏厲王弭謗》:“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7、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一般不必譯出。《師說》:“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8、補語的标志。用在中心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作“得”。《捕蛇者說》:“未若複吾賦不幸之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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