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並稱始於何時?是近代以來經學史、思想史、哲學史論争的一大熱點。受疑古思潮影響的學者認為先秦沒有“六經”或“五經”,到秦或西漢,《周易》才進入儒家系統,《詩》、《書》、《禮》、《樂》、《易》、《春秋》才開始並稱,才有六經之說。[1]這種觀點,在中、日兩國學界影響極大,在讨論先秦秦漢學術和思想方面引起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很有認真地進行系統探讨的必要。
一
說先秦沒有“六經”並稱之說,是由孔子與《周易》無關說引發的。疑古學者認為《禮記》和《史記》關於孔子與《周易》的記載不足為據,對於《論語·述而》篇、《子路》篇以及《莊子·天運》篇、《天下》篇的有關記載他們又作了完全不同於前人的解釋,因此,孔子與《周易》無關說似乎是天衣無縫了。但事實是無情的,不但傳統文獻的記載難以推倒,而且一系列新的出土材料更是直接證僞了此說。
1973年底,湖南長沙馬王堆三号漢墓出土了十二多萬字的帛書。其中有六篇易傳,共一萬六千馀字。這六篇帛書易傳的第一篇是《二三子》,經拼接整理,共36行,2600馀字。帛書《二三子》記載的是孔子與他的學生“二三子”關於《周易》的問答,較為詳盡地讨論了《周易》乾、坤等17卦卦爻辭的意義。第二篇是《繫辭》,與今本《繫辭》基本相似,隻是較今本《繫辭》少了一些章節而已,這其實是出土文獻的通例,不值得大驚小怪。帛書《繫辭》與今本《繫辭》一樣,有許多解《易》的“子曰”,這個“子”,上下文來看,當屬孔子。第三篇是《衷》,約45行,共3100馀字,通篇記載“子曰”論《易》,其中有今本《繫辭》下篇的許多章節和《說卦》的前三章。第四篇是《要》,共24行,記字數1648。雖有殘損,但從保存較為完整的最後兩章看,一是記“夫子”與“子贛” 關於“老而好《易》”的辯論,一是記孔子向他的學生“二三子”講解《周易》的損益之道。第五篇是《缪和》,共70行,第六篇是《昭力》,共14行,共記字數“六千”。《缪和》、《昭力》兩篇基本上皆為缪和、呂昌、吳孟、莊但、張射、李羊、昭力等人向先生問《易》的記錄,這個解《易》的先生之言稱為“子曰”,也有一處稱為“孔子曰”。
帛書易傳的這些記載不但坐實了孔子有解《易》之事,而且還揭示了一段孔子思想變化的隐秘。帛書《要》記載:
夫子老而好《易》,居則在席,行則在囊。子贛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蔔筮之蘩。’賜以此為然矣。以此言取之,賜缗行之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矩方也。前(剪)羊(祥)而至者,弗羊(祥)而巧也。察其要者,不(詭)其福。《尚書》多仒矣,《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遺言焉。予非安其用也。”……“賜聞諸夫子曰:‘孫(遜)正而行義,則人不惑矣。’夫子今不安其用而樂其辭,則是用倚(奇)於人也,而可乎?”子曰:“校(謬)哉,賜!吾告女(汝),《易》之道……故《易》剛者使知瞿(懼),柔者使知剛,愚人為而不忘(妄),僌(漸)人為而去詐。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慮,纣乃無道。文王作,諱而辟(避)咎,然後《易》始興也。予樂其知……”[2]
從“子贛”所稱的“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蔔筮之蘩’”可知,孔子晚年之前對《周易》極為輕視,以《周易》為求“神靈”、講“蔔筮”之書,認為好《易》就會“德行亡”、“知謀遠”。到晚年,孔子對《周易》的認識卻為之一變,“老而好《易》”,居然到了“居則在席,行則在囊”的地步。為此,子贛不解,孔子回答道“《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遺言焉”,“《易》剛者使知懼,柔者使知剛,愚人為而不妄,人為而去詐”,認為《周易》一書産生於“纣乃無道,文王作”的年代,是周文王”諱而避咎”之作,反映了文王的仁義思想(“文王仁”)和憂國憂民意識(“其慮”)。孔子是“樂其知”,賞識蘊藏在《周易》一書裡的文王之智才“好《易》”的。
上述帛書《要》篇還記載:
孔子(籀)至於損益一卦,未尚不廢書而(歎),戒門弟子曰:……故易又(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辰盡稱也,故為之以陰陽;又(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盡稱也,故律之柔剛;又(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婦先後盡稱也,故為之以上下;又(有)四時之變焉,不可以萬勿(物)盡稱也,故為之以八卦。故易之為書也,一類不足以亟之,變以備亓(其)請(情)者也。故胃(謂)之易又(有)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盡稱之,五正之事不足以至之,而詩書禮樂不[止]百扁,難以緻之。不問於古法,不可順以辤令,不可求以志善。能者(由)一求之,所胃(謂)得一而君(群)畢者,此之(謂)也。[3]
孔子認為《詩》、《書》、《禮》、《樂》,卷帙繁多,不止百篇之數,從中獲取“天道”、“地道”、“四時之變”和“人道”、“君道”,不是容易之事,“難以緻之”。而《周易》有“陰陽”、“柔剛”以見天地之道,有“八卦”以見“四時之變”,有“上下”以見“人道”、“君道”, 《詩》、《書》、《禮》、《樂》的精華都濃縮在《周易》的損益之道裡。所以“(由)一求之”、“得一而君(群)畢”,從《周易》的損益之道裡可以盡得《詩》、《書》、《禮》、《樂》之精義,不必皓首窮經,把精力耗費在卷帙繁多的《詩》、《書》、《禮》、《樂》的繁文末節上。
孔子對群經态度的這種變化,勢必會影響到其弟子和後學。帛書《要》篇記載子貢對孔子“老而好《易》”的激烈批評,就是證明。大而言之,孔子“老而好《易》”以前的弟子,如子貢等,受孔子輕視《周易》思想的影響,絕不會太看重《周易》。就是孔子的态度發生了變化,他們也不見得就能接受。其稱舉群經,隻稱《詩》、《書》、《禮》、《樂》而不言《周易》是勢所必然。而孔子晚年的一些弟子及其後學,受孔子“老而好《易》”的影響,就勢必會将《易》與《詩》、《書》、《禮》、《樂》並稱。但是,比較而言,孔子“老而好《易》”以前的弟子多而影響大,“老而好《易》”以後的弟子少而影響相對有限。所以,在先秦文獻裡,将《易》與《詩》、《書》、《禮》、《樂》並稱自然會少些。
由此可見,在孔子晚年時《詩》、《書》、《禮》、《樂》、《易》、《春秋》就開始並稱了,隻不過《易》的價值是新定而《春秋》是新出而已。
二
1993年10月湖北省荊門市郭店一号楚墓出土了804枚楚簡。考古專家從墓葬形制和器物特征判斷,郭店一号墓具有戰國中期偏晚的特點,因而斷定其下葬年代當在公元前4世紀中期至前3世紀初,其墓主人的身份為有田祿的上士。其竹簡字體有明顯的戰國時期楚國文字的特點。[4]這些論定,都是可信的。現在這批楚簡的照片和釋文已全部公開發表。[5]我們可以據此進行讨論。
郭店楚簡《性自命出》篇第15、16簡說:
時、箸、豊 、樂,亓司出皆生於人。時,又為為之也;箸,又為言之也;禮、樂,又為之也。[6]
“時”讀為詩,“箸”讀為“書”,“豊 ”讀為禮,“司”讀為始,“又”,讀為“有”,“”讀為“舉”。[7]這是說《書》與《詩》、《禮》、《樂》,它們的創作都産生於人,《詩》、《書》、《禮》、《樂》,都是反映人們的作為的。這裡隻稱舉《詩》、《書》、《禮》、《樂》四經,沒有提及《易》與《春秋》。
但楚簡《六德》篇第23至25簡卻記載:
古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客行亓而亡繇迮也。雚者、箸則亦才,雚者豊、樂則亦才,雚者易、春秋則亦才。[8]
“古”讀為故,“客”讀為各,“”讀為職,[9]“亡”讀為無,“繇”讀為猶,“迮”讀為作,“雚”讀為觀,“者”讀為諸,“”讀為詩,“箸”讀為書,“才”讀為在,“”讀為矣,“豊”讀為禮。《郭店楚墓竹簡》的這些釋讀都是正确的。但“”應讀為讪。《說文·言部》:“讪,謗也。”[10]“”即誇 之古文。《玉篇·言部》:“誇 ,逞也。,古文。”[11]這裡不但《詩》、《書》、《禮》、《樂》、《易》、《春秋》並稱,而且說它們都是表達“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理的。
楚簡《語叢一》也有“六經”並稱之語,隻可惜有所殘損。如依楚簡《六德》篇所稱《詩》、《書》、《禮》、《樂》、《易》、《春秋》之序,将其第38、39、44、36、37、40、41簡拼合,[12]則得:
《詩》所以會古含之也者,[《書》者所以會]□□□□者也,[《禮》所以會]□□□□[也,《樂》所以會] □□□□[也],《易》所以會天人也。《春秋》所以會古含之事也。[13]
楚簡的“含”字,即“今”字。戰國中山王鼎銘“含”字3見,皆讀為今。[14]包山楚簡“邵行之大夫含執其倌人”,[15]信陽楚簡“含卿大夫”,[16]“含”皆當讀為今。
“”,即志字,寸與含字的口一樣,皆屬於戰國文字的繁化現象。信陽楚簡“戋人剛”,[17]“”字人釋作“恃”,[18]實際也應讀作志,隻不過多加了一個寸字部件罷了。
“”字,亦見北宋郭忠恕所編《汗簡》,雲出自《尚書》;又見於北宋夏竦所編《古文四聲韻》,雲出自《古老子》、《古尚書》。他們皆釋為“道”字。[19]此字又兩見於石鼓文,清儒錢大昕據韻例認為當“讀戶郎切,即古行字”。羅振玉肯定錢說,指出商人蔔辭亦有此字。[20]孫海波所編《甲骨文編》卷2第29頁就收有8例甲文“”字。 今本《老子》之“道”字,荊門楚簡多寫作“道”,但亦有寫作“”的。如今本第37章“道常無名”之“道”,楚簡就作“”;第30章“以道佐人主者”之“道”,楚簡也作“”;第15章之“道”字,楚簡也作“”。[21]《爾雅·釋宮》:“行,道也。”兩者為同義詞,故可通用。“天人”即“天行人行”,亦即天道人道。
這裡,雖然殘缺論《書》、論《禮》、論《樂》之語,但對本文的讨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裡出現了論《易》、論《春秋》之語,它們與論《詩》之語並列,說明在郭店楚簡中,《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並稱,並非孤證,而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
郭店一号墓的下葬年代是戰國中期偏晚,約公元前300年左右。《六德》篇和《語叢一》的抄寫當在這之前。其成書年代要早於抄寫年代,因為迄今為止所有出土古籍,沒有不屬於抄本而為祖本的。[22]根據先秦時期的情況,一篇文章從寫成到在社會上流傳,需要一段不短的時間。所以,《六德》篇和《語叢一》的内容會早到戰國前期,是很有可能的。筆者曾将楚簡《六德》篇“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說與《論語·顔淵》、《中庸》、《荀子·王制》、《新書》諸說作過比較,認為楚簡《六德》篇當成於子思《中庸》之前,當為孔子弟子之作。[23] 帛書《要》篇記載孔子比較《易》與《詩》、《書》、《禮》、《樂》之短長,到了楚簡所載孔子弟子的作品則《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並稱,並論述了它們與“智信聖仁義忠”“六德”、“夫婦有辨、父子有親、君臣有義”的“立身大法三”及“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說的關係.這就告訴我們,先秦時期有《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六經並稱起源於孔子,應是不争的事實。
三
對出土文獻所揭諸的這些事實,疑古論者不願承認。他們為了維護自己的成說,一是力圖将出土文獻的年代往後拉,二是以傳統文獻的記載來否定出土文獻。
池田知久先生認為“《要》篇的成書年代”,“是在從西漢初期的高祖到呂後,即公元前206年~前180年之間”,[24]這一看法顯然過於保守。馬王堆三号漢墓下葬於漢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帛書的抄寫當在這之前。帛書《衷》第31行有“天氣作□□□□□□□□,亓寒不凍,亓暑不曷。易曰:履霜,堅冰至。子曰:孫從之胃也”等33字錯簡,第35至37行又有“又口能斂之,無舌罪,言不當亓時則閉慎而觀。易曰:聒囊,無咎。子曰:不言之胃也。□□,[何]咎之又?黑亦毋譽,君子美亓慎,而不自箸也,淵深而内亓華。易曰:黃常,元吉。子曰:尉文而不發之胃也。文人内亓光,外亓龍,不以亓白陽人之黑,故亓文茲章。易曰□□既沒,又爵□□□居亓德不忘。單于野,亓血玄黃。子曰:人信!隐文且,必見之胃也。變而不能去亓文,則文亓信于”等147字錯簡。[25]這些錯簡的存在,說明帛書易傳不是祖本而是抄本。因此帛書易傳的抄寫年代並非其成書年代,其成書年代應較其抄寫年代早得多。如果以帛書《五星占》最晚之天文記錄漢文帝三年(前177)為帛書易傳的抄寫年代,距 “公元前206年~前180年之間”顯然太近。其成書年代應該還得靠前。
筆者曾經指出,帛書《易傳》諸篇中,寫成最晚的當屬《缪和》、《昭力》。但它們所記史事最晚也為戰國初期之事。而且《缪和》所載,往往比《呂氏春秋》、《韓非子》所記更為詳實。如果它不是在《呂氏春秋》、《韓非子》之前寫成的話,是很難做到的。[26]
池田先生認為帛書《要》篇“夫子老而好易”說與《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說是西漢人虛構的“孔子物語”,堅持說“創始於孔子的儒家學派,在其到漢初的整個曆史中,大部分期間(到戰國以前)裡并不愛好《易》,隻是到了漢初才變得喜歡起來”。[27]近藤浩之君也說秦焚書時“《易》還未被認為是一部思想性的書,這是無疑的”。[28]那麼,後來儒家為什麼要喜歡《周易》呢?王葆玹解釋道, “原來在秦代焚書令與挾書律令的限制下,《詩》、《書》《禮》和《春秋》都成為禁書,《周易》及其占筮學卻未遭到禁止,儒者遂利用這一縫隙,改而采用解《易》的方式來闡揚儒學”,“西漢經學家将《周易》與《詩》、《禮》并列,構成五經的系統,這種作法絕不合乎先秦儒學的精神”。[29]但證之於新出土的郭店楚簡,其誤顯然。
上述郭店楚簡《六德》篇說“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雚者《易》、《春秋》則亦才”,認為從《易》、《春秋》兩書中可以看到有“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理;《語叢一》說“《易》所以會天人也”,認為《易》是會合天道人道之書。既然戰國中期墓葬出土的竹簡說《周易》有“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理,是會合天道人道之書,還能說秦焚書時“《易》還未被認為是一部思想性的書,這是無疑的”嗎?還能說“創始於孔子的儒家學派,在其到漢初的整個曆史中,大部分期間(到戰國以前)裡并不愛好《易》,隻是到了漢初才變得喜歡起來”嗎?王葆玹“原來在秦代焚書令與挾書律令的限制下,《詩》、《書》《禮》和《春秋》都成為禁書,《周易》及其占筮學卻未遭到禁止,儒者遂利用這一縫隙,改而采用解《易》的方式來闡揚儒學”之論,當為郭沫若三十年代的舊說,[30]純係猜測之辭。而近藤浩之竟本以為說,[31]這是令人遺憾的。所以,從上述郭店楚簡的材料看,所謂先秦儒家不好《易》,秦焚書時“《易》還未被認為是一部思想性的書”諸說,完全是錯誤的。
四
為證明帛書《要》篇“夫子老而好易”說為漢人的虛構,池田知久還從《要》篇“《尚書》多矣,《周易》未失也”一句進行論證。池田知久認為“《周易》這個名稱,在《春秋左傳》裡出現過十例,《國語》中一例,《周禮》兩例,但除此之外在西漢初期的所有文獻中,皆隻單稱為‘易’而不說‘周易’”。他認為《春秋左傳》、《國語》、《周禮》的記載不可信,因此“最早使用‘周易’這一名稱而曆來認為可靠的文獻是西漢武帝期的《史記》”,“周易”這一名稱是西漢初期人根據“文王演易”說創造出來的。帛書《要》篇有“周易”之稱,說明它隻能是漢初的作品。[32]這一論證,雖然基於日本許多有影響的漢學家之說,但是不客氣地說,這些觀點今天早已被證僞了。《春秋左傳》、《國語》是先秦文獻,這在今天中國的先秦史和先秦考古界已成共識。《春秋左傳》、《國語》、《周禮》已多見《周易》之稱,還要以此來證明帛書《要》篇晚出,這又有什麼說服力呢?
池田知久以為“‘尚書’在先秦時代單稱為‘書’,隻是到西漢初期才開始由伏生或者其弟子歐陽生使用這一名稱。因此,使用‘尚書’這一名稱的《要》篇的成書年代,就不得不認為是西漢時期”。[33]王葆玹認為伏生“‘故為秦博士’(《史記·儒林列傳》),則杜撰《尚書》名稱之舉,定是秦代的事了”,“帛書《要》篇提及《尚書》,絕不妨礙我們将它判定為秦代的作品”。[34]案王葆玹以秦代即有《尚書》名稱為是,但以《尚書》名稱為伏生杜撰則非。《尚書》之稱當起於先秦,如鄭玄《書贊》即雲:
孔子乃尊而命之,曰《尚書》。[35]
其說人雖不信,但與帛書《要》篇記載孔子稱《尚書》說可印證。《尚書》之名起於伏生為舊題孔安國《尚書序》之說,[36]起於歐陽生為劉歆說.[37]他們的年代都晚于帛書《要》篇的抄寫年代,更不要說帛書《要》篇的寫成年代。我們怎能不信帛書《要》篇的記載而信後起的《尚書序》和劉歆說而呢?因此,以《尚書》之名來定帛書《要》篇成書於漢初根本就是錯誤的。
王葆玹為了證成其帛書《要》篇成書於秦焚書以後,不惜曲解帛書《要》篇的“《尚書》多矣”說。他說:
“《尚書》多勿矣”的“勿”字,是依據池田知久先生所整理的釋文,國内發表的釋文中此字或寫為“於”。應當作“勿”還是“於”,尚無法論定,但“勿”、“於”兩字的意義在這裡十分接近。“勿”通“物”,“物”有“無”、“沒”之義,古書所謂“物故”即是就此而言。“勿”、“物”兩字又與“歾”通用,而“歾”是“殁”的異體字。《要》之原文若是“《尚書》多勿”,便意味着《尚書》各篇多已淹沒或佚失。“於”通“閼”,《呂氏春秋·古樂篇》高誘注說:“閼,讀曰遏止之遏。”《要》之原文若是“《尚書》多於”,便意味着《尚書》在當時已遭到禁止。看來,《要》之原文不論是“勿”還是“於”,原意都是說《尚書》的多數篇章已不存在。這不正是秦代焚書時的情況麽?[38]
“《尚書》多矣”之“”字,筆者原作“於”,以為是“閼”的借字,[39]當作“閼塞不通”解。[40]而池田知久則将其隸定為“勿”,以為是“物”字之借。[41]兩說本來截然不同,王葆玹卻說“《要》之原文不論是‘勿’還是‘於’,原意都是說《尚書》的多數篇章已不存在”。實在難以信從。案此字與帛書《要》“用倚於人”、“不問於古法”之“於”比較,顯為“於”字之右半。而帛書《要》“萬勿潤”、“不可以萬勿盡稱也”之“勿”字,寫法顯然與此不同。所以,此字當為“”無疑。而“”為“於”之省文. 由于印刷求便,筆者的釋文“”都寫作了“於”。“於”當通“疏”.《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垂條扶於。”[42]《漢書·司馬相如傳》、《文選·上林賦》“於”皆作“疏”。[43]《老子》第七十三章曰:“天網恢恢,疏而不失。”[44]故下文雲“《周易》未失”與此“《尚書》多(疏)”相對。
帛書《要》篇所載孔子“《尚書》多(疏)”說並非孤證,《禮記·經解》就有相近的說法:
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于《詩》者也;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于《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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