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事人沒有特别約定和法律沒有特别規定的情況,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可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及其他形式,而對債權轉讓合同未在合同法及其他任何相關法律規定中作出特别形式的要求,那麼它就可以依一般原則采取法律允許的任何形式,而不一定非采取書面形式不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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