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執罪50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第三百一十四條,隐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财産,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