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預付商品付了定金和尾款後,除了法定不能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外,其它商品仍然是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退款的。法定不能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有: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交付的報紙、期刊等。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确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适用無理由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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