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種類具體有:
(1)根據租賃物的不同,租賃可分為不動産租賃和動産租賃。不動産租賃包括房屋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等。
(2)根據法律對租賃是否有特殊的規定,租賃可分為一般租賃和特殊租賃。特殊租賃是相對于一般租賃而言的,是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賃。例如,房地産管理法律對房地産的租賃、海商法對船舶的租賃以及航空法對航空器的租賃等都有特殊的規定。
(3)根據租賃合同是否确定期限,租賃可分為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間,沒有約定租賃期間的則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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