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中孔子說“仁”一般都是就事而論,始終沒有給“仁”下過一個準确的定義。當樊遲問他什麼是“仁”時,他也隻是簡略地回答說“愛人”。而《孟子》也說“仁者愛人”,這才使我們明白“仁”字具有“愛”的意思在裡面。然而愛其實有很多種,愛的對象也不一而足,那麼“仁”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愛呢?人又為什麼要去仁愛他人呢?
“仁者愛人”
墨家的“兼愛”建立在利益之上墨子也主張愛人,他講的是無差别的“兼愛”。墨子認為人性自私自利,大家都隻知道“自愛”而忽略了“兼相愛”,這才導緻君臣父子之間互相傷害,國家與國家之間也相互征伐,最終使得天下大亂。因此,為了防止混亂,需要每個人都像愛自己一樣去愛他人,做到“愛人若愛其身”。如果說“仁者”就是“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人,那麼他首先得有“兼相愛”的思想,然後才能去行仁術,在墨子看來“兼相愛”成了“仁”的核心内涵。
要樹立“兼相愛”思想,首先得克服“别”的觀念,也就是說要不分彼此,将“自我”推廣到所有人身上。墨子說:
“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
人的本性是“自愛”的,我把對自我的愛推廣到全人類,就上升到了“兼相愛”,而每個人都這麼做,便可實現“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衆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詐不欺愚”的理想社會了。
墨子用“兼愛”來解釋“仁”,而“兼愛”的來源其實是“自愛”。在講到“自愛”時,墨子其實跟楊朱一樣,都承認人性自私自利、隻知道“為我”。所不同的是楊朱肯定“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也不肯為;墨子則否定“為我”,認為要克服它以便達到“兼愛”,即使為天下人奔走得大腿不長毛、小腿不長肉,他也在所不惜。天下人大多也都承認“為我”是人之本性,隻是對“為我”的态度不同才分成楊朱學派和墨家學派,所以《孟子》說:
“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
楊朱與墨子的原則其實是一樣的,不同的隻是态度而已。墨子在“為我”、“自愛”的基礎上揚棄出了“兼愛”,并用它來解釋仁,因此比楊朱走得更遠——也就是說,在墨子看來仁、愛人并不是人的本性,反倒是對本性的克服。
“兼相愛,交相利”
儒者與楊墨相反,他們不承認“為我”、“自愛”是人的本性。《孟子》主張人性向善,說“仁,人心也”,人的本心總是傾向于熱愛他人,而不是固守着隻愛自己。這是顯而易見的,父母不總是愛護着自己的子女麼?情人不總是愛戀着自己的對象嗎?信徒不總是愛戴着自己的偶像嗎?真正的愛是情不禁的,是理性所無法控制的,是超出利益權衡之外的。
除非一個人不生活在家庭社會之中,否則他做不到完全的自私自利、不愛任何人。當我們說人的本性是“為我”時,實際上是将人視為孤立的存在物,把他人一概當作陌生人,而且假定了人總是能夠正确的實現“為我”。然而現實并非如此,在我們的周圍有父母、子女、情人和朋友,我們願意為他們犧牲自己,不計回報的付出一切,這顯然違反了“為我”的“本性”。而且,我們并不聰明,很多時候我們自以為對自己有利的行為反而會導緻自我毀滅,因此,“自愛”并不比“愛人”更接近于人性。
墨子在“自愛”的基礎上建立起“兼愛”,然而“兼愛”并不是真正的愛,真正的愛是不求回報的。為了所愛之人,我們可以将利益抛諸腦後,甚至能犧牲自己——愛排除掉了利。而墨子的“兼愛”不過是為了防亂、為了實現社會利益最大化而已,他不是超出自我之外去愛人,而是在自我之内,把“自愛”推己及人。因此“兼愛”其實并不是真正的大愛無私,墨子就說:
“今若夫兼相愛、交相利,此其有利,且易為也,不可勝計也。”“此聖王之道,而萬民之大利也。”
歸根到底,墨子不是為愛而愛,而是為利而愛,他的愛建立在利益關系之上。墨子把“仁”解釋為“兼愛”,把愛人的理由說成是為了實現社會利益的最大化,這也是常人的想法,但它隻是停留于經驗和表象。
儒者的“博愛”思想孟子生活在楊朱和墨子之後,他對二人的思想有深刻的認識,知道墨子的“兼愛”隻是對楊朱“為我”的揚棄。如果對“為我”進行批判,便可得出儒家的仁愛思想了。因此,《孟子》說:
“逃墨必歸于楊,逃楊必歸于儒,歸斯受之而已矣。”
儒者認為流水有向下的趨勢,人心也有向善的趨勢,“泛愛衆”是心的本能,也就是說心不僅會熱愛人類,還會熱愛萬物。因此孟子提出了“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的思想,用來區分“仁”、“愛”與“親”三個範疇。
- “愛”的對象是萬物;
- “仁”的對象是人類、萬民;
- “親”的對象則是最親近的親人。
萬物包括人類,人類包括親人,所以“愛”包着“仁”,“仁”包着“親”。孔子說到“愛”的時候,對象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例如他說的“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是指物;說“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對象是人;
當他說到“仁”時,對象必定是人類。樊遲問他什麼是仁,他回答“愛人”;子貢問他博施于民算不算是仁,他說“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當馬厮着火時,他急忙問有沒有人受傷,不問馬的損失;他又教導弟子們“敬鬼神而遠之”。可見儒者所主要愛的對象不是自然界也不是鬼神,更不是昆蟲鳥獸豬狗,而是人類、萬民。無差别的泛愛萬物不屬于仁的範圍,仁的對象隻有人類。當梁惠王因熱愛國土而驅使自己的百姓去參加戰争,導緻他們大量傷亡時,孟子就說“不仁哉,梁惠王也!”相比于百姓的生命來說,國家的土地、國君的功業都是次要的,愛國不能以犧牲百姓為前提。
在人類之中,親人得到我們更多的愛,所以叫做“親親”。“親親”是仁人乃至愛萬物的起點,因為我們出生後最先接觸到的就是親人,對親人之愛便是孝悌。孔子說:“君子笃于親,則民興于仁。”有若也說:“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以孝悌為起點,仁愛人類、推及萬物,這是儒者之愛的層層次序。墨子則以“自愛”為本,無差别地推及所有人,此為儒墨之分。
孔孟之後,佛老興起,世人好神仙浮屠,忽略了愛萬物、仁萬民以及親親的職責。韓愈寫作《原道篇》,提出“博愛之謂仁”的思想,勸阻唐憲宗不要迷戀佛骨,不要隻空談博愛衆生。而忽略了人類、百姓,身為人就應當盡人的責任,不能為了追求自己的不死或涅槃而抛棄君臣父子、背離社會家庭,執迷而不悟。
孔、孟、韓愈都說明了“仁”就是“博愛人類”的意思,并且這種愛存在親疏區别。到了北宋時期,張載寫作《西銘》,解答另一個問題——我們為什麼要博愛?
韓愈:“博愛之謂仁”
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禮運》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大道既隐,天下為家”。認為三代之時,人們還懂得博愛人類,而到了現在,大家都是“各親其親,各子其子”,隻懂得“親親”,不懂得“仁”了。
聖人則胸懷博大,不拘于狹隘之見,“以天下為一家,以中國為一人”,用禮法來治理天下。那麼聖人博愛人類的依據在哪呢?張載在《西銘》進行了證明,根據他的氣本論和氣化論,人類與天地都是由氣構成的,所以從源頭上說,人類與萬物皆為天地所生。故曰:
“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民,吾同胞;物,吾與也。”
人類與萬物同根同源,怎麼能夠自愛自己而不泛愛萬物呢?但是萬物畢竟不是我們的同類,在愛的程度上應存有差别。所以,我們将萬物視為黨羽,友愛它們;将人類視為同胞,仁愛之。所有人都生存在天地之間,年紀比我大的就是我的父兄,我敬愛他們就是敬愛造物的次序;年紀比我小的則是我的子弟,我慈愛他們就是愛護造物的生機。人不能把自己視為孤立的存在物,而是要看到自己生存于自然、社會和家庭之中,自然界為我們提供食物、淡水,社會為我們提供工作、教育和公共服務,家庭則監護我們的成長、保障我們的生存,人又怎能僅僅“自愛”而無視于這些恩惠呢?
張載認為讓自己的德性符合于天地的人才是聖人,要明白自己在天地之間的位置與職責,愛萬物,仁萬民。天地是我們的存在之根,父母則是我們的生身之源,博愛萬民而不親父母,是為不孝。大禹為了父母而禁酒,颍考叔為了父母而請羹,我們也要像他們一樣保持孝順之心。
因此,人生天地之間,以親親為始,以仁愛為本,以泛愛為終,三者不可偏廢,故統一為“博愛”。陷于“親親”,就是《禮運》說的“大道既隐,天下為家”,有私無公;陷于“仁愛”,就是孟子說的“無父”,因公廢私;陷于“泛愛”就是宗教的狂熱,由公複私。信徒在鬼神、方術中迷失了自己,在上帝、佛陀的幻想裡找到了升天與寂滅的幻想,他把一切送給了神靈,目的就是換來自己的永生、涅槃——終究是自私。
張載著《西銘》
張載的“理一分殊”思想《西銘》從天地大父母推及生身小父母,從“仁”推及了“義”。楊時讀後覺得張載說仁跟墨子的兼愛相似,于是寫信請教程頤。程頤在複信中回答說:
“《西銘》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則二本無分。”
所謂的“理一”就是以親親為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從對父母的親親之愛出發,推及鳏寡孤獨、推及百姓萬民,最終推到天地萬物,越推分殊越多,但根本還是同一個“理”。墨子的“兼愛”則是無差别的推及,視自己的君臣父母與他人、他國相等,這種“愛無差等”做法容易導緻愛心泛濫,甚至會陷入“無父”的境地。
因此,儒者強調要明“理一分殊”,不能偏私也不能兼愛,偏私失仁,兼愛傷義。要把它們統一起來——“泛愛衆,而親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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