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債務糾紛的方式有:
第一、和解法。第二、調解法。第三、仲裁法。第四、訴訟法。第五、申請支付令法。第六、申請先予執行法。第七、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第八、優先受償權法。第九、保證人優先追償權法。第十、代位追償法。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89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